根據合同是否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比如贈與合同,就是典型的無償合同。保管合同根據是否收取保管費用,也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這是合同的一種分類。有的朋友就會疑惑,有償合同名詞解釋是怎樣的呢?下面,華律網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有償合同名詞解釋
有償合同又稱“有償契約”,是“無償合同”的對稱。是指當事人雙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權利的同時負有以一定對等價值的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買賣、租賃、承攬、有償委托、有償保管等有償合同大多數是雙務合同。
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原則上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特點為當事人雙方均有給付義務;當事人雙方所為的給付具有財產內容。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必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買賣、租賃、保險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點在于:當事人雙方均有給付義務;當事人雙方所為的給付具有財產內容。
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既是諾成合同又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必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
民法上區分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意義在于:
其一,責任的輕重不同。確立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時的注意程度及其違約責任大小。有償合同當事人應對故意和一切過失負責,且違約責任較重。
其二,主體要求不同。訂立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原則上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其三,可否行使撤銷權不同。
其四,有無返還義務不同。
什么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規定有確定名稱與規則的合同,又稱典型合同。如《合同法》在分則中規定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等各類合同。無名合同是立法上尚未規定有確定名稱與規則的合同,又稱非典型合同。區分兩者的法律意義在于法律適用的不同。有名合同可直接適用《合同法》分則中關于該種合同的具體規定。對無名合同則只能在適用《合同法》總則中規定的一般規則的同時,參照該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中最相類似的規定執行。
什么是實踐合同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區分之意義在于確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諾成合同以合意為成立要件,實踐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義務為成立要件。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有償合同名詞解釋相關內容,對于有償合同,是需要當事人付出一定代價才能獲得的。合同是否有償,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需要看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可以約定有償,也可以約定無償。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華律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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